张琳和丈夫王强结婚5年,离婚时才发现对方偷偷以「装修婚房」为由借款80万。法院最终判决张琳需承担36万债务,只因她在借款合同上签过字。这个真实案例揭开了一个被许多人忽略的真相: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,离婚后可能成为埋在生活里的债务地雷。
《民法典》第1064条用三把尺子衡量夫妻债务:
重点在于「家庭共同利益」。给父母治病的借款、孩子补课费的贷款、共同房屋的装修款,这些通常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。但男方私下借百万投资比特币?女方瞒着丈夫贷款整容?这些很可能被认定个人债务。
2023年北京朝阳法院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:在涉夫妻债务案件中,因「日常家事代理权」被判定共担债务的比例高达63%。这个法律术语意味着,哪怕配偶不知情,只要债权人能证明借款用于家庭开支,法院就可能支持债务共担。
双方都签字的借款合同,离婚时自然要共同偿还。但有个关键细节:内部可以约定分担比例。比如男方收入更高,可以协议承担70%债务,这种约定在双方间有效(但不能对抗债权人)。
李姐的故事很有代表性。前夫用她的身份证偷偷办信用卡消费20万,虽然她不知情,但消费记录显示大部分是超市购物和孩子培训费,法院最终认定属于共同债务。
举证责任在不知情一方。需要提供证据证明:
实务中最棘手的是「真假债务」。上海某案例中,男方在离婚诉讼期间突然冒出「向表哥借款50万」的欠条,法院结合转账记录、资金流向等,最终认定属于虚构债务。
最稳妥的方式是在离婚前搞定所有债务。包括:
特别注意:很多夫妻会选择「假离婚」避债,但这招风险极高。债权人可以主张恶意串通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。
如果必须带着债务离婚,一定要在协议里写清楚:
「王某某承担的XX借款本息,如因债权人追索导致李某某实际偿还的,李某某有权向王某某全额追偿」
最好再公证一份还款保证书,约定违约金标准。实践中,很多人离婚后对前配偶的还款承诺过于信任,结果苦等三年分文未收。
当收到法院传票时别慌,可以尝试:
建议采用「转按揭」方式:
如果银行不同意转按揭,可以协商由继续居住方按月还款,但要注意保留所有还款凭证。
有个容易忽视的细节:现金借款VS银行转账。大额现金交付的债务,法院通常会严格审查借款合意与实际交付。如果发现疑点,可以主张债务不成立。
记住这个「三不」原则:
婚姻可以解除,但签过字的债务就像纹身,不是想洗就能洗掉的。在爱情甜蜜时保持清醒,才能在未来可能的分别时刻守住自己的财务安全线。